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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宅王」殺女友 願賠千萬換免死

「台大宅王」張彥文。(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台大宅王」張彥文。(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2015/12/05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大土木系高材生「台大宅王」張彥文,去年9月狠砍林姓前女友47刀致死,還當街親吻林女下體;台北地院昨開庭辯論,張昨表明願負一切賠償責任,並向林母鞠躬道歉,台北地檢署當初起訴時,具體求處極刑,檢察官昨改口求處「無期徒刑以上」之刑,宅王有機會逃過死刑。全案辯論終結,訂於明年1月15日宣判。

檢改求處「無期徒刑以上」

依先前所做的精神鑑定結論顯示,張男犯案時,精神與意識狀況沒有問題。張彥文昨當庭表示後悔,表示會負起一切責任,並未請求法官輕判;辯護律師楊傳珍主張其良心未泯,且有心盡力彌補死者家屬,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林母則向法官表示,女兒是她的掌上明珠,卻被張男如此殘忍地奪去生命,她夜夜以淚洗面,希望法官還她女兒一個公道;委任律師李慧珠說,張男手段凶殘,沒有悔意,且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依她的理解,檢察官論告時求處無期徒刑以上之刑,並非退讓改口。

林女父母附帶民事求償1261萬餘元,先前張男曾在看守所多次寫信尋求林女父母原諒,還主動寫協議書,表明願意賠償家屬1000萬元,其中200萬元由父親代付,他自己付800萬元,但又提到,若被判死刑就不能付了,林女父母對此說詞很不滿,談判因而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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