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報復「不死不休」 殺妻女改判死
高市殺妻擄女雙屍命案,李嫌當庭揚言要報復前妻家人、不死不休,合議庭認為他不知悔改,已無教化必要,改判死刑和無期徒刑。(資料照)
擄女入獄 出獄更狠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殺妻擄女雙屍命案,兇嫌李姓男子被地院依殺人罪,分處無期徒刑和15年徒刑,二審審理期間,李嫌當庭揚言要報復前妻家人、不死不休,合議庭認為他不知悔改,已無教化必要,改判死刑和無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李男3年前涉嫌違反保護令,南下高雄市大寮強行帶走兩名女兒欲同歸於盡,所幸被警方找到,後來李男被判處11月徒刑確定,服刑期間李妻曾訴請法院判決離婚獲准確定,更引發他不滿。
前年7月李男出獄,為報復前妻,於去年4月16日上午,在高雄市一家幼兒園門口,涉嫌持刀刺死帶兩名女兒上學的前妻,並強行擄走6歲的長女,載往新竹縣尖石鄉山區,途中讓她服用安眠藥,欲在車內燒炭共赴黃泉,隔天凌晨被人發現送醫,女兒已回天乏術。
李男出庭供稱,對小孩的死很傷心,甚至燒炭前還在兩人手上各綁紅線,打算來世再續父女緣。不過,法官則認為小孩目睹生母被殺,又被載往偏遠山區,求救無門,是何等絕望、無助與恐懼,最後卻枉死在生父手中,李竟自認深愛女兒,因而痛斥他此舉令人髮指,無可寬宥。
高雄地院認為李男不是計畫性蓄意殺害前妻,判處徒刑15年,另涉及殺害女兒部分,惡行重大,判處無期徒刑。檢方則認為量刑太輕上訴,但李則放棄上訴。
高雄高院分院審理期間,李嫌的岳父有出庭,岳父說怕李嫌出來對家人不利,李嫌則當庭表示:「與前妻家的恩怨,已經到了不死不休,如果假釋出獄後,還要對他們報復!」
合議庭法官認為李男並無痛改前非之心,以其現年不到40歲,25年假釋出獄後,仍有體力危害次女;李男還殺害大女兒報復,視她的生命如螻蟻,監獄教化已難收矯正的效果,於是將殺害前妻和女兒部分分別改判,仍可上訴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