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偽造文書 李珍妮否認犯罪
2015/09/23 06: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開發金控前執行副總經理吳春台,指控名媛李珍妮涉偽造文書,未經他同意即擅自將兩人合資開設的服飾公司股權,移轉至她自己名下,台北地檢署日前依業務登載不實罪嫌起訴李珍妮;台北地院昨首度開庭,李珍妮當庭只說「我否認犯罪」一句話。
吳春台原本還指控,李珍妮為了爭奪服飾公司經營權,在他98年與米凱莉結婚前夕,傳簡訊恐嚇他:「你最好簽(股權轉讓書),你不簽,我就會出現在你婚禮!」涉嫌恐嚇,但檢察官認定此屬兩人的感情糾紛,李女也沒真的現身婚禮,恐嚇罪部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