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捏造訴訟案 公僕污走27萬元

    2015/09/21 06:0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區公所33歲前視導蔡東錦,因缺錢花用,竟利用負責辦理區公所法制業務、可建議委任律師的機會,憑空捏造訴訟案件,100年11月至101年12月間,涉向區公所詐領近28萬元律師費,事後蔡坦承犯行,新北地檢署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蔡男向黃姓女律師謊稱,公所有3件訴訟案委請她擔任訴訟代理人,黃女因此提供空白律師委任狀、收據,以利蔡男後續作業與請款,律師委任狀到手後,蔡偽造傳票及法院書記官印鑑等資料,建請區公所委任黃女擔任訴訟代理人,待區長批准核發律師費,蔡再以訴訟案「無特殊性」、「未成案」等由表示不委任律師了,要求黃女將匯給她的律師費還給他。但蔡男未將錢繳回公所,以此手法分別詐領公款99000、98500、80000元,合計27萬7500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