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功虐殺 陳巧明仍判13年
2015/08/28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彰化縣「日月明功」負責人陳巧明,與女信徒黃芬雀集體虐死黃女之子詹淳寓案,台中高分院昨判決陳女維持13年徒刑,宣判後還押,黃芬雀4年半徒刑,其他共犯判4年到3年8月不等。
辯護律師張慶宗表示,全案已經民事賠償500多萬元,但是二審的刑度卻絲毫未寬減,還有共犯被加重判刑。
18歲高中生詹淳寓2003年與母親黃芬雀加入日月明功,2013年5月18日晚間,陳巧明和黃芬雀及日月明功成員等20人公審詹男,輪番以水管、竹條抽打、腳踹詹男,再藉口協助戒毒,將詹男囚禁在日月明功靈修的小房間18天,除持續虐打還控制飲食,導致詹男死亡,且死時體重瘦到只剩3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