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送喇叭示愛 女失聯挨告侵占
2015/07/28 06:00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單身的阿強(化名)年過40,在聯誼活動中結識20歲呂女,阿強得知她想要一台藍牙喇叭,便將家中數千元的喇叭送給呂女,未料對方突然失聯,手機拒接,阿強認為感情被騙,東西遭到侵占提告。檢察官則認為,男女交往中的贈與行為不算侵占,予以不起訴。
檢察官調查,另名男子小明(化名),也在聯誼活動認識呂女,常送化妝品試用品討她歡心,事後也遇到手機拒接,LINE不回,怒控呂女背信。
呂女偵訊時說,物品都是對方自願贈送,已將阿強當作男朋友,但事後覺得兩人年紀相差太大,而且阿強急著結婚,才想切斷感情,也送還喇叭;至於小明,因個性不合才不聯絡,但試用品已開封,有的已用完,沒法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