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迷姦女子 還要女兒作偽證
2015/07/14 06:0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新北市陳姓男子育有一名就讀國中的女兒,去年7月1日晚間,陳男以「陪我女兒逛街」為由,邀約女子小芬(化名)逛饒河夜市,卻在木瓜牛奶裡下藥迷姦小芬,事後還要求女兒出庭作偽證,士林地院認為陳男態度惡劣,判8年徒刑。
小芬開庭時指控,案發當天陳男找她逛夜市,她想說陳男有帶女兒一起去,不疑有他,晚上7點半,搭上陳男的轎車,要前往饒河夜市,陳男卻突然拿出一杯木瓜牛奶,並催促「趕快喝,退冰了就不好喝」,她喝了半杯後,就不省人事,後來感覺「下體被東西撞到」才醒來,發現躺在陳男家的床上,衣著完整,陳男就在旁邊。
小芬表示,她晚上11點多回去,仍身體不適,男友察覺有異,帶她到醫院檢查,驗血、驗尿後,發現有安眠藥成分,因而提告。
少女稱阿姨自己走進家中
陳男的女兒偵查時曾表示,阿姨(指小芬)在夜市時需要爸爸攙扶,要離開家時,走路也有點晃;但到了法院審理時,陳男的女兒卻翻供稱,阿姨不但自己走進家裡,還跟阿公打招呼,後來阿姨有睡一下,她全程都在房內,爸爸沒有碰觸阿姨。
法官認為,小芬當天是穿牛仔短裙,內褲、陰道都有採到陳男的DNA,而陳男女兒在偵查時未描述細節,案發一年後,反而明確回答,顯然是迴護陳男的虛捏之詞,不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