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巷口被開單 火大檢舉同巷24車
桃園市八德區龍宮街33巷每輛停白線的車都被罰。(記者林近攝)
〔記者林近/桃園報導〕車輛停路邊白線,若影響交通遭檢舉,也會吃罰單!
停家門口多年 首次遭罰
桃園市八德警分局廣興派出所警員接獲檢舉,昨前往八德區龍宮街33巷取締違停,被開單的車主不服,舉發其他車也違停,警方只好1輛接1輛開罰,結果整條巷子有20多輛停在白線,且佔到車道,警方一口氣開出24張罰單;居民氣急敗壞怒罵:「車子停在自家門口30多年都沒事,怎麼會吃罰單!」
廣興派出所所長吳宗富解釋,許多被開罰的車輛雖停在白線上,但車身都越過白線3分之2以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在妨礙人、車通行處所停車,均屬違規停車,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
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長陳龍文表示,依規定白線雖可停車,但車子需停在白線以內,白線之外屬車道,若停車越過白線,依法得開罰。
龍宮街33巷道路兩側白線,是交通局劃設,吳宗富指出,昨天有輛車違規停在33巷口,嚴重影響車輛進出,警方接獲檢舉前往取締,對一輛停白線的車主開單,發現有車在紅線違停,也一併開罰。停紅線被開單的車主不服,質疑白線停了整排車,為何只對一輛開罰,當下檢舉相鄰的車輛也違停,更對開單警員說:「這些違規的車子,1輛都不能漏掉,否則就是執法不公!」警方「接獲檢舉」,只好1輛接著1輛開單,整條巷子停放的車輛,幾乎無一倖免。
白線停車占據車道 要罰
員警大肆開單之際,居民眼見停在自家門口的車被開罰,議論紛紛,李先生說,雖理解警方是在執法,但希望能事先協調或告知,畢竟居民在此停車都幾十年了,也沒影響交通,突然被一口氣開罰,都覺得莫名其妙。
吳宗富表示,巷內兩側停放的車輛,車身都超出白線許多,很明顯已占據車道,若發生火災,消防車根本無法通行;另外,警員取締交通違規時,並無義務先與車主溝通。
吳宗富獲悉民眾反映,到現場與居民溝通,他說,若居民對白線的劃設有疑慮,可請交通局會勘,是否能重新劃定或清除白線。他強調,警方接獲民眾檢舉,發現有違規就必須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