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感冒藥驗出毒品 判無罪
2015/07/11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張姓男子有毒品前科,去年10月到地檢署採尿,驗出呈嗎啡及可待因陽性反應,但他堅稱是服用感冒藥所致。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張男曾因感冒服用可待平錠(Codepine),成分中有可待因(Codeine Phosphate),可能導致尿液呈現陽性反應,判張無罪,可上訴。
無法排除感冒藥 導致尿液呈陽性反應
判決書指出,張男去年10月30日到地檢署採尿時,被驗出尿液呈嗎啡及可待因陽性反應;張第一時間雖坦承服用海洛因,又立即否認,他堅稱驗尿前曾服用感冒藥,才會有此反應,並提供藥品明細等證據,其中可待平錠成分中含可待因,他的妻子也證實,丈夫確實因感冒有服藥。
合議庭將張男的尿液檢驗報告、藥品明細等送往專業機關查詢,法醫研究所認為,依美國研判標準,受檢者尿液中總可待因含量大於300ng/ml,且嗎啡與可待因含量比例小於2比1時,研判為可待因使用者,而張男尿液可待因、嗎啡比例,符合服用含可待因止咳藥物後所呈現的陽性反應,由於無法排除此關鍵因素,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