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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鞋失主留字條 賊取遺失物露餡

2015/06/06 06:00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30歲嚴男去年在基隆某公寓偷一雙NIKE運動拖鞋,失主謝男回家後遍尋不著,最後在頂樓發現包包和外套,懷疑是竊嫌所有,將物品拿到警局報案,並留一張寫著「如果要拿回你的東西,請與警方連絡」的字條,隔天嚴男返回看到字條,竟敢去警局取回遺失物,被警方識破就逮,警方不禁笑稱嚴嫌堪稱「最聽話的小偷」。基隆地院昨日依侵入住宅竊盜罪,判他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去年10月,嚴男見謝男放在門口價值1350元的運動拖鞋很好看,當場脫下藍白拖換上謝的拖鞋,再走到頂樓乘涼,沒想到離開時卻把包包跟外套遺忘在該處。

警戲稱最聽話的小偷

謝男返家後發現拖鞋遭竊,在頂樓發現包包和外套,他問遍住戶後,研判是竊嫌遺留,便留了一張紙條。隔天,嚴男返回該處查找看到紙條,還以為遇到「好心人」,不疑有他,真的自行跑到派出所「自首」。

員警質問嚴男居住地並不在那,為何要去那間公寓?嚴沒想到來領失物卻被識破,一時語塞,只得承認犯行,還問警方「藍白拖可以還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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