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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下葬被舉牌警告 埋入土罰錢還得挖出

台中市生命禮儀館在第一花園公墓大門前,設置的禁葬等公告。(取自Google,記者張瑞楨翻攝)

台中市生命禮儀館在第一花園公墓大門前,設置的禁葬等公告。(取自Google,記者張瑞楨翻攝)

2015/06/04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遺體已退冰,此刻正要安葬,官方卻高舉「行為已違法」的牌子制止,喪家如何是好?

賣方非法賣墓基

台中市陳姓男子生前向某機構繳費,取得兩筆墓基使用權,去年5月陳男過世,家屬安葬時,因賣方非法賣墓基,台中市生命禮儀館人員舉牌制止,但家屬認為葬禮已成、遺體退冰,仍強行安葬,台中市政府罰款並限期遷葬,陳男的兒子提起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兒子敗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於2008年向「私立台中市百齡社會福利事業管理會」繳錢,取得「第一花園公墓麥比拉園」兩筆墓基使用權,去年5月過世後,家屬安葬時,中市生命禮儀館人員現場舉牌制止,要求家屬停止安葬,但家屬認為葬禮儀式已成,安葬儀式已安排,遺體也退冰,無法臨時變更安葬計畫,因此仍安葬於此;去年8月卻收到市府罰單,指家屬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第70條,開罰9萬元,並限期3月內改善(遷葬)。

喪家稱不知禁葬

陳男的兒子提訴願,被駁回後提行政訴訟,指稱他們從未聽聞第一花園公墓的經營管理有何問題,也不知第一花園公墓財產已被查封,更不知市府已接管且禁止殯葬,聲明應撤銷處分。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百齡管理會」把承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違法賣給第三者開發販售、獲利,假「委託經營」之名,行「販售土地使用權利」之實,違法賣墓園或納骨牆、土葬區,已被台中市政府裁罰;百齡管理會因欠稅,財產被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查封,陳男的家人因百齡管理會無法屢約而受到損害,應循民事求償。

罰9萬元 3個月內須遷走

判決書顯示,陳男安葬委由彭姓男子辦理,市府人員事前曾與彭男溝通,葬禮時於現場數度舉牌制止,家屬仍強行安葬,事後宣稱不知情,這種說法不足採信。

法官認為,市府加重處分開罰9萬元的理由,是市府事前與陳家溝通,下葬時制止,但家屬仍強行入殮,違反殯葬條例情節重大,市府的處分並無違法或錯誤,判陳男之子敗訴,可上訴。

第一花園公墓現由台中市政府民政局管理,該局宗教禮俗科第一股股長楊昆彥說,希望家屬遷葬,市府提供十三公墓暫放遺體,市府也將持續與家屬溝通;台中市生命禮儀館館長賴榮裕說,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研究。

台中市生命禮儀館人員,在葬禮中舉「行為違法」警告牌,制止下葬。(記者張瑞楨翻攝)

台中市生命禮儀館人員,在葬禮中舉「行為違法」警告牌,制止下葬。(記者張瑞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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