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教化無悔意 謝依涵更一審仍判死
謝依涵更一審仍判死。(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項程鎮/台北報導〕八里雙屍命案,蛇蠍女謝依涵一、二審均判死刑,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昨天認定,謝依涵為謀財害命,殺害頗有交情的陳進福、張翠萍夫婦,凶殘冷血,毫無人性或悔意,難以教化,求其生而不可得,仍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此次更審「速審速結」,僅3個月就宣判,是重大殺人案的罕見案例。陳進福的妹妹、妹婿和友人昨天出庭,對判決結果「欣慰」,妹婿說,別再發回更審了,最高法院「常玩小孩子的把戲和花樣」,更審、更審、又更審,這對家屬是多大的煎熬。
現年29歲的前「媽媽嘴咖啡店」店長謝依涵,下藥迷昏富商熟客陳進福、張翠萍夫婦,再帶往淡水河畔紅樹林殺害棄屍。
謝女自稱和陳進福有不倫戀,想擺脫糾纏,又說陳策劃殺張女,她順勢以「計中計」一併殺害2人。
士林地院、高等法院認定不倫戀是謝女脫罪之詞,且無教化可能,均判死刑。但最高法院卻認定,高院未具體說明有無教化可能,今年2月發回更審。
高院更審庭今年3月23日首度開庭審理,律師團主張謝女有教化可能,並聲請勘驗5項證據,全遭駁回;合議庭認定,謝女犯罪手段凶殘冷血,已屬「最殘酷嚴重的犯行」,昨以強盜殺人等罪判死刑。
民事賠償部分,已判謝女須賠陳進福的2個兒子、張翠萍的母親共999萬元定讞,被害家屬也要求媽媽嘴負責人呂炳宏等3股東須連帶賠償,張母求償部分,高院日前判呂等3人應連帶賠償。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表示,高院更審似未對本案進行量刑調查,昨判謝依涵死刑,只是再把問題丟回最高法院。
張翠萍的家屬昨未到庭,委任律師魏憶龍指出,不管法院判死或判無期,漫長的訴訟程序,對家屬都是煎熬;被告謝女昨未出庭聆判。
和陳進福有42年交情的呂禎義說,日本仍執行死刑,「我們有比日本文明嗎?一些團體支持廢除死刑,我無法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