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控老千硬上 時間兜不攏
2015/05/05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女子小雪(化名)指控賭場老千謝姓男子,利用她被詐賭,心靈脆弱之際,兩度性侵她,連她月事來都不放過,不過高等法院認為對性侵及月經來的時間描述前後不一,判決謝無罪,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雪指控謝某101年12月間在基隆住處開賭場詐賭,害她和同居人小李(化名)輸了59萬元,當晚謝某開車載她回家,強抱她進房間性侵得逞;2天後,小雪指稱又被謝詐賭163萬3000元,謝聲稱願意還20萬元,開車載她去基隆某汽車旅館討論還錢方式,一進房間又性侵她。
不過,小雪聲稱被性侵及月經來的時間不一致,且兩次性侵時間,皆與謝某電話密集聯絡,違反常理,高院無法認定謝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