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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身少女獻身報恩 英雄也判刑

2015/04/22 06:00

少女遭輪暴 他制止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南投縣某國中二年級女學生小婷(化名),前年6月被同校的學長與不詳男子至少3人,強拉到房間內輪流性侵,直到蕭姓男子發現制止,小婷感激蕭男「英雄救美」而獻身,但因小婷未滿16歲,台中高分院依妨害性自主,判決蕭男6月有期徒刑。

高分院判決書指出,小婷約15歲,前年6月初,同校的莊姓學長,打電話將小婷約到洗車場,小婷抵達後,先被劉姓學長等2人強拉到洗車場內的套房,劉姓、林姓學長與身分不詳男子共3人先後輪流性侵,身分不詳的男子雖性侵未遂,但卻協助壓住小婷手腳,讓其他人性侵。

判決書指出,劉姓少年性侵時,沒有關房門,當時來來去去5、6人在房門外觀看,等到林姓少年性侵時才鎖門,剛好有一名30多歲林姓男子要找人,開門撞見小婷全身赤裸在床上哭泣,劉姓少年與莊姓少年衣衫不整站在房內,另有一名身分不詳男子躺在床上。

判決書顯示,小婷不斷哭泣,蕭姓男子聽到聲音,趕緊出面制止;本案經少年法庭審理,劉姓少年被施予感化教育,林姓少年則交付保護管束。

雖是情侶 仍判半年

小婷對「英雄救美」的蕭男很有好感,2人很快成為男女朋友,並於套房與汽車旅館內發生2次性關係,家人發現有異而提出告訴;法官認為,蕭男沒有前科,與小婷情投意合發生性關係,但因小婷尚未年滿16歲,依妨害性自主判蕭男有期徒刑6月,全案還能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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