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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檢事官辦案 中檢冰山一角

2015/03/18 06:00

記者楊政郡/特稿

台中地檢署起訴自家的檢察事務官周紀宏索賄未遂案,不但沒得到掌聲,反而凸顯檢察官長期放任檢事官辦案的漏洞,且違反醫師法及詐領健保費這種簡易案件,偵辦一年多未偵結,令人匪夷所思,在在顯示「案件控管螺絲鬆了」。

有二審檢察官指出,檢事官僅是襄助角色,檢察官必須親力親為,但很多檢察官把案子交檢事官調查,從頭到尾讓檢事官「亂舞」(台語亂搞),自己就等著蓋章結案,本案只是冰山一角。

再者,醫師詐領健保費、違反醫師法僱用密醫、逃漏稅等案件,竟從102年10月辦到現在還未結案,檢察官偵辦案件沒有迅速、確實,會讓人有機會上下其手,當事人被周紀宏騷擾到生病,多次尋求精神科醫師協助,怕被判要關或財產大失血,會懷疑是不是檢察官在等什麼東西?

再者,此案醫師是重要證人,綜觀全案都是周員一再主動上門「囉嗦」,一再暗示「來收買我」,醫師才配合說:「50萬可以嗎?200萬範圍內可以」等說詞。

第三,雙方聚會吃飯,費用由醫師支付,也被認定行賄,被依行賄罪嫌起訴!雖然檢察官最後求處免刑或緩刑,但如果緩刑,對醫師是變相處罰,醫師日後還有違反醫師法部分應該要被處罰,如果地檢署這樣處理「證人」,日後誰還敢來當汙點證人或檢舉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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