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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老公打呼 挨告被起訴

2015/03/06 06:00

涉妨害秘密罪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偷拍另一半打呼(打鼾),小心挨告!桃園市吳姓婦人持手機錄下丈夫睡覺打呼的模樣,還播給友人看,以證實丈夫打呼很大聲,丈夫怒控她妨害秘密、散布竊錄內容;桃園地檢署認為,吳婦涉妨害秘密罪,依法起訴;但她只播給一名友人看,不構成「散布」程度,這部分不起訴。

檢方調查,42歲吳婦與王姓丈夫同住桃園市楊梅區,102年11月某日早上10點多,她趁丈夫睡著,持手機錄下丈夫打呼,後來她到台北市參加網路公司舉辦的說明會,在休息時間播給王姓友人看。

吳婦與王姓丈夫感情不睦,王某得知後怒不可遏,告妻犯罪;檢方調查,認為不構成妨害秘密及散布,將吳婦不起訴,王某不服,聲請再議後,高等法院發回桃園地檢署續查,此案才逆轉。

吳婦在偵查庭供稱,她並非無故偷拍,而是為了證明丈夫打呼很大聲,她先前多次提醒丈夫「你打呼太大聲了,怎樣才能改一改?」丈夫不承認,要她錄影證明,拍攝那天,丈夫因工作疲累、打呼特別大聲,她才拿手機側錄,事後還播給丈夫看「你看,真的這麼大聲!」丈夫看了也很訝異。

王姓友人到庭證稱,前年12月在一場網路公司說明會遇到吳婦,休息時間,吳婦確實將丈夫打呼的影片播給他看。

給1友看 不算散布

檢察官檢視照片、影片及證詞,認為吳婦無故拍攝他人非公開活動,依妨害秘密罪起訴,但僅播給單一友人看,不構成「散布」竊錄內容,這部分維持不起訴。

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規定,無故攝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妻子偷拍丈夫打呼,是否涉妨害秘密罪?法界見解不一,有網友說:「這樣的丈夫還要嗎?」「太誇張,是丈夫想離婚才故意提告吧?」也有網友好奇提問:「打呼要怎樣蒐證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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