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惡男愛3P迷姦 夥女友性虐流鶯

    2014/09/03 06:00

    〔記者李忠憲/新北報導〕專找站壁女性侵的惡狼林志成犯案口味愈來愈重,他想3P,先提供毒品控制陳姓應召女並交往,陳女為迎合林男「喜歡迷姦的感覺」,聯手誘騙另名應召女婷婷(化名)到住處下藥性侵,陳女則撫摸婷婷胸部助興,完事後將婷婷蒙眼丟包。新北地檢署昨依加重強制性交、毒品等罪嫌將2人起訴,陳女因配合調查,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專找「站壁」下手

    37歲新北市男子林志成88年就因性侵應召女被判刑5年半,另有2次性侵因罪證不足或被害人翻供而獲不起訴,被害人均為萬華地區的站壁女。林男於今年6月與34歲陳姓應召女交往,並提供她安非他命及住宿。

    陳女表示,林男因為喜歡女生被迷昏後做愛的感覺,加上想玩3P,便要求她配合,交代她在裝開水的茶壺內加進數顆俗稱迷姦藥丸的FM2,打算給對方喝。

    林男晚間開車到北市萬華區,看到45歲站壁女婷婷(化名)頗有姿色,是他喜歡的類型,立刻靠邊停車佯稱要性交易。婷婷上車後,林男手持鐵製鈍器,抵住她的腰部逼她就範,將她載到新北市蘆洲的租屋處。

    林男帶婷婷上樓後,亮出開山刀並恫稱「這把刀見過血,不脫掉衣服就殺死妳」,等她脫光後,再用鐵鍊綁住她的頸部和手部,並固定在床邊鐵鉤上開始性侵,陳女則在一旁撫摸婷婷胸部助興。

    婷婷不久後喊口渴,陳女拿出先前加了FM2的開水給婷婷喝,婷婷逐漸喪失意識,林男再性侵婷婷2次,還拿走婷婷皮包裡的現金5千元,另試圖要陳女逼婷婷講出銀行提款卡密碼,但因婷婷昏迷口齒不清而作罷。

    婷婷在隔日清晨逐漸清醒,兩人先把她的衣服穿好,再以毛巾蒙住她的臉部,並用膠帶纏繞固定,隨後與陳女一同將她扶上汽車後座,將她載到三重環河道路,丟棄路邊後離開。

    婷婷掙脫後,先攔下計程車回萬華,並向租屋處附近早餐店借2百元車資付錢,因為疲累,回家後睡到下午5時許才醒來,經連繫友人告知遭性侵,再向新北市刑警大隊報案,查獲林男及陳女。

    林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雙方是合意,陳女則全部坦承,說詞與婷婷說法完全吻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2025春節專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