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和解 男全付百元鈔
2014/03/05 06:00
〔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黃姓男子不滿跟王姓女友分手,傳4封手機簡訊,嗆王女「一定毀了你」、「我要你幹嘛就幹嘛,不然我就放影片」等,王女嚇得提告。黃男雖以10萬元和解,但付款時故意把錢換成千張百元鈔,台北地院認為他態度不佳,依恐嚇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3年。
檢方查出,28歲的黃男為了報復王女,前年8月下旬從美國喬治亞州住處,用手機軟體傳簡訊恐嚇王女,並威脅公布私密照片。王女提告後,黃男向北院認罪,同意以10萬元和解,換取檢方求刑拘役30天,不過,事後王女的代理人三催四請,黃男才願付錢,還把錢全換成百元鈔,害對方無法現場點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