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陽金絲膏 免換包裝
2010/01/08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知名金絲膏商標大戰底定,正光金絲膏指控三陽痠痛金絲膏商標侵權,纏訟11年,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兩家商標雖有低度近似,但「消費者應可分辨」,昨判經銷三陽痠痛金絲膏的三彪科技公司勝訴,全案定讞。
金絲膏商標大戰癥結在於「上藍下綠二列粗橫條」是否會引起混淆?智慧財產局、正光公司認為,兩家公司商標比較,圖樣外觀設計均為一長方形框內,下方有藍綠的粗寬線條,其構圖亦相仿,有使民眾誤認之虞,應構成近似商標。
最高行政法院表示,兩家公司商標都有相似的橫條色帶,但三彪商標另有「三個實心圓」、「三陽100」、「三陽痠痛金絲膏」等字樣,已經是部分消費者熟悉商標,正光商標是「虎頭盾牌」,兩商標只有「低度」近似,不至於讓消費者難以分辨。此外,其他藥廠也用藍綠橫條色帶,認定藥品界不以此做區別,判決三彪勝訴。
合議庭也認定,當初智慧財產局受理正光製藥公司申請評定,決議撤銷三彪科技登記商標的作法有違誤,應准許三彪科技註冊商標,駁回智慧財產局、正光製藥上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