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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球案3人組 延押禁見

2009/12/24 06:00

〔記者何瑞玲/台北報導〕板橋地檢署偵辦職棒假球案,第一波被押的被告「雨刷」蔡政宜、莊宏亮及黃俊中等3人,羈押期到27日截止,檢方上週五以有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延押,昨天法院裁准延押兩個月,延押期間仍然禁見。

96年開始操作打假球

偵辦職棒假球案的檢調單位查出,雨刷集團從96年開始操作打假球,已有多名球員到案後坦承,熊隊從96年起因黃俊中等人的聯繫接洽,配合打放水球,多名球員還集體配合簽賭、打假球,事後一起分紅。

莊宏亮更供稱,「雨刷」蔡政宜計畫99年球季繼續運作,不料被檢調早一步查緝。

檢方延押理由指出,雨刷蔡政宜集團透過莊宏亮、黃俊中,擔任球隊聯繫窗口,居中串聯球員配合打放水球多次,最早可追溯到96年,3人到案之初並不配合,被羈押後見檢方取得同案被告承認證詞,才陸續坦承收買球員配合打假球,但在場次、次數及時間上,仍有細節出入,有必要繼續羈押。

檢方指出,11月20日檢方約談熊隊前球員許志昌時,黃俊中因提訊,在地檢署拘留室與許同處一室,卻趁機試圖串證,要求許志昌否認從96年開始打假球,被檢方識破,因此認為黃俊中即使被押仍試圖串證,且黃俊中還試圖另找金主買球隊打假球,自行操作,顯見仍有反覆實施詐騙行為,應予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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