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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走失狗 最好送到警局

只要寵物有植入晶片,一掃描就會顯出一組號碼,可依此找到狗主人。(記者姚岳宏攝)

只要寵物有植入晶片,一掃描就會顯出一組號碼,可依此找到狗主人。(記者姚岳宏攝)

2008/08/17 06:00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撿到狗的民眾,比較熱心者,可能會自行印海報替其協尋主人,或帶著狗詢問動物醫院及附近商家;如寵物未植入晶片,民眾最好將走失犬隻送往警局派出所,或向警方備案自保,以免無端吃上官司。

一般來說,警局通常都會連絡各地的動物疾病防治所或動物中途之家,由他們負責公告招領程序,等一段時間沒人領回,這些單位就會公告後將這隻狗重新開放送養。

警方表示,撿到狗就像拾得其他的遺失物一樣,公開招領的程序一定得走完,若撿到的人貿然飼養,當原主人執意追究時,可能就涉及侵占甚至竊盜罪嫌。

警方以往曾處理過這類問題,甚至還得勞煩員警出庭作證,證明拾得人確實無侵占犯意,法官才判其無罪;民眾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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