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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現狼蹤 性侵拍裸照

警方追查酒店之狼,發現同一家酒店有2名酒店小姐遭性侵。(記者陳文嬋攝)

警方追查酒店之狼,發現同一家酒店有2名酒店小姐遭性侵。(記者陳文嬋攝)

2008/02/13 06:00

至少3名小姐受害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酒店小姐被酒客性侵、拍裸照?高雄市近來出現一名「酒店之狼」,佯裝上酒店消費,藉故邀約酒店小姐外出灌醉、性侵,再強拍裸照威脅不得報警,警方據報埋伏逮獲邱姓男子,清查已知至少3名小姐受害。

高雄市新興區某酒店小姐「小香(化名)」,春節期間認識一名邱姓男子,雙方互有好感,留下聯絡電話,邱某隨即展開電話追求。3天後,邱某二度登門消費,指名「小香」坐檯陪酒,兩人相談甚歡。

不斷灌酒性侵得逞

在邱某邀約下,兩人於酒店清晨5時關門後,前往一旁KTV唱歌狂歡,席間邱某不斷灌酒,「小香」不勝酒力,清晨8時許邱某將她攙扶步出KTV,帶往住處性侵得逞。

手機連拍整個過程

「小香」指出,邱某行徑惡劣,不但強行性侵害,整個過程還以手機連拍,她一度掙扎反抗,仍不敵邱某壯碩身材,慘遭性侵得逞,還威脅她不得報警,否則照片將公諸於世。

她逃離現場後,記下該棟大樓地址,搭乘計程車飛奔警局報案;警方根據被害女子指證地點、描述特徵,透過里長循線查出邱某住處,前天晚間埋伏等候逮人,將他帶回分局偵辦。

警方調查,邱某(29歲,有妨害性自主前科)涉嫌自去年起,多次上酒店佯裝消費,鎖定酒店小姐伺機犯案,趁機邀約外出強行性侵害,警方清查目前已知至少3人受害,其中2人還是同一家酒店小姐。

邱嫌到案坦承發生性關係,但否認對女子性侵害,辯稱在KTV徵得女方同意,才帶回家中發生關係;但被害女子出示醫院驗傷、採集檢體證據,指證歷歷,警方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邱某送辦,全案並擴大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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