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名醫下藥性侵3女 衛福部長:廢照令停業/婦癌權威鄭文芳判6年9月
2026/05/13 05:30 記者張文川、林志怡/台北報導
前台大醫院產部醫師鄭文芳。(資料照)
前台大醫院婦產科名醫鄭文芳,被控於二〇二〇、二〇二一年任職期間,分別邀三名金融保險業女業務員餐敘,卻在酒中下藥,帶到旅館或實驗室性侵或猥褻,台北地檢署前年十一月起訴,鄭男卻棄保潛逃加拿大,去年十月在當地被捕,押解返台歸案收押迄今;台北地院昨審結宣判,以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等三罪,判處鄭男六年九個月有期徒刑。衛福部長石崇良對此表示,會依法廢止鄭文芳的醫師證書,並要求停業。
曾獲癌症醫學會傑出研究獎
鄭文芳是台大醫學研究所醫學博士,專長是婦科腫瘤、婦癌疾病,曾任台大醫學院專任教授、台大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主任,曾獲頒癌症醫學會傑出研究獎。事發後,監察院二〇二三年十二月通過調查報告,要求台大檢討改進其性平申訴制度,同月台大亦將鄭解聘。
一名藥廠女業務於二〇二二年初控告鄭文芳對她下藥性侵,但檢方依摩鐵監視器影像認定女方出入時的步伐穩健,不起訴處分確定,但此消息見報後,又有三名女業務員指控遭鄭下藥試圖非禮,向立委范雲陳情,開記者會公開揭發惡行。
三女皆從事金融商品或保險業務,分別於二〇二〇年五月、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月受害,鄭男分別約其至居酒屋小酌,疑似在酒中下藥致使女方突然醉倒而暫時失憶,忘記之後發生何事,其中二女醒來時,已被帶至台大實驗室或飯店套房,驚覺遭亂摸才醒來,衣衫不整蹣跚逃離現場;另一女在居酒屋神智不清時傳LINE給好友求救,朋友及時趕抵將她接走。
棄保潛逃加拿大 被抓回
台北地檢署蒐證後,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約談鄭文芳到案,訊後諭令四十萬元交保,偵查後綜合三女親身經歷及事證,認為鄭下藥試圖性侵猥褻,同年十一月偵結起訴鄭,鄭卻於起訴後一個月離境,飛赴加拿大,法官去年三月起屢次傳喚鄭皆未到庭,裁定沒收四十萬具保金,並發布通緝。
去年十月鄭文芳在加拿大落網,通知我警方接返台灣歸案,鄭被羈押並延押至今。合議庭審理後認定鄭犯行明確,下藥目的是為了性侵,依兩件「以藥劑強制性交未遂罪」各判四年八月、一件「以藥劑強制猥褻罪」判四年二月,三罪合併應執行六年九月刑期,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