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預防性羈押 即時阻斷高風險犯罪

    2026/04/18 05:30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
    「預防再犯」功能,讓檢方在特定高風險犯罪中,得於偵審期間提前介入,避免被告持續危害社會。圖為一名婦人涉嫌連續竊取農作物,再拿到市場便宜賣。由於她毫無悔意,檢察官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資料照)

    「預防再犯」功能,讓檢方在特定高風險犯罪中,得於偵審期間提前介入,避免被告持續危害社會。圖為一名婦人涉嫌連續竊取農作物,再拿到市場便宜賣。由於她毫無悔意,檢察官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資料照)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第一〇一條之一條文修正案」,擴大預防性羈押適用範圍,納入酒駕、重大詐欺、性影像犯罪及兒少性剝削等罪。名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房彥輝分析,此次修法最大意義,在於強化「預防再犯」功能,讓檢方在特定高風險犯罪中,得於偵審期間提前介入,避免被告持續危害社會。

    法界認為幾填補所有漏洞

    房彥輝表示,刑事訴訟法中的羈押制度,區分為「一般羈押」與「預防性羈押」。前者確保被告不逃亡、不勾串、不滅證為目的,屬於程序保全;後者則是針對特定犯罪類型,在嫌疑重大且有再犯之虞時,得以預先羈押,以防止被告在偵查或審理期間反覆犯罪。此次修法,即是擴大後者適用範圍,讓制度從「確保審判順利」進一步走向「預防社會危害」。

    房彥輝舉例,過去對屢次酒駕者,多以交保或限制住居處理,但未來若屬一再違規且具再犯風險者,可能直接遭到羈押;另如虐童案件、偷拍性影像、散布兒少性影像等行為,修法後均納入預防性羈押範圍,有助於在案件審理期間即時阻斷犯罪。至於詐欺犯罪,也可能因再犯風險高而被羈押,有望強化對詐騙集團的打擊力道。

    適用上宜謹慎

    房彥輝提醒,刑事訴訟法歷經多次修正後,得以預防性羈押的類型包山包海,本次修法更是將漏洞予以填補,幾乎囊括所有重大且危害性強而有必要納入的犯罪類型,但適用上仍宜謹慎,以兼顧被告基本權利與被害人保護。他並補充,近來共諜案件頻傳,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之犯罪雖尚未納入,但實務上對犯罪嫌疑重大者,如有勾串、湮滅證據或逃亡之虞,一樣可能被檢方聲押。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