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岩露營區契約爭議 彰縣府延後接管
圖左是溫泉湯屋大眾池五年前剛完工時的畫面,圖右是目前的畫面。此設施完工以來從未對外開放。(記者顏宏駿攝)
因應「清水那方」提出異議 將會同各局處研議再作處分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清水岩露營區開發「地熱泉」,縣府斥資興建溫泉風呂和全新露營設施,但因為溫泉量減半等因素,業者拒接收湯屋,以致衍生契約爭議,縣府祭出手段,認定業者多項設施涉及違建,裁罰三五三○萬元終止契約,昨天縣府原本要進場接管,但業者「等嘸郎」。縣府表示,「清水那方」對該處分提出異議,尚需會同各局處依法研議並作妥適處分,將延期辦理。
認定多項設施違建 裁罰3530萬元
面對縣府強勢接管,「清水匯」公司昨天展開撤離,三十多名員工抗議縣府鴨霸、黑箱作業。
業者表示,縣府昨天強制接管並未獲交通部授權、促參司的允許,擺明要掠奪人民財產,意圖侵占投資。清水匯與縣府的契約都有嚴格執行,對於縣府的處分已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未來也會提出國家賠償。
業者強調,此案是由縣府辦理促參,公司經營三年,是合法的露營園地,是縣府修繕、管理溫泉不當,水量下降至不足原本的一半,因此拒絕點交,但縣府違反契約規定,包括將帳篷認定為違建、合法露營場地認定為違法旅宿、甚至斷水斷電等荒謬絕倫的決定。城觀處不願承認自己溫泉區的設施瑕疵,反而用強制手段逼迫退出經營。
雙方將透過法律程序解決爭議
縣府則表示,彰化縣社頭清水岩溫泉露營區委託營運OT案營運期間,因違章建築未改善,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於去年十一月廿五日裁定,業者聲請停止拆除無理由,已於十二月下旬完成拆除,另溫泉區未點交、生態區未依約開放、不當得利未返還等十一項重大違約,經縣府三次以上通知逾期未改善,已於去年十二月廿七日與廠商終止契約。其餘事項,也將陸續透過法律程序解決。
湯屋內部髒亂不堪。(記者顏宏駿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