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再投150億反毒 喪屍煙彈改列二級毒品 持有即犯罪
喪屍煙彈刑責
〔記者鍾麗華、陳彩玲/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三期,未來四年再投入一五○億元,全力推動反毒工作。鑑於被稱為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已成新毒害,毒品審議委員會也於昨天決議將依托咪酯改列為第二級毒品,除製販運毒刑度大幅加重,最重可判無期徒刑外,原本免關的施用及單純持有依托咪酯,也都有刑責,可分別判處最重三年及二年徒刑。
製販運毒 最重可判無期刑
施用、持有 可關2至3年
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異丙帕酯等三類成分,原列管為第三級毒品,昨決定改列二級毒品後,法務部最快十八日預告,再報至行政院公告生效。
法務部次長黃世杰表示,高檢署就查緝面已於近日召開多次會議,要求六大緝毒系統加強查緝,相關被告符合法定要件時,一定要羈押以利溯源,且涉及販賣運輸等重罪,還要具體求刑,加強查扣犯罪所得。
黃世杰說,依托咪酯常以類菸品方式施用及透過網路平台的廣告方式販賣,因此協調司法警察機關及衛福部加強網巡與查緝,以及國健署加強查緝電子煙,從源頭壓制;政府還同步調升檢驗量能,並請國防部、教育部強化宣導與管理。
昨通過第三期「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後,行政院長卓榮泰強調,反毒行動是跨部會的整體策略,為奠定反毒工作的基礎,除請法務部在法規、制度、經費、研究、科技等面向滾動檢討,也請國發會針對行動綱領的重點項目嚴格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