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輾死女大生案 不排除殺人罪偵辦

檢警再度傳訊施姓司機到案說明,釐清案情。(資料照)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巨業客運公車施姓司機,上月廿二日左轉時未禮讓行人,撞死行走斑馬線的東海大學林姓女學生,撞傷王姓學姐,林母質疑愛女遭「二次輾壓」致死,因全案仍有疑點需釐清,檢警陸續傳訊王姓學姐、目擊證人及施男,為求慎重也在昨日解剖複驗釐清死因,不排除朝殺人罪方向偵辦。
此案發生後引發各界撻伐,檢方原安排上月廿四日解剖,當日因林母激動,不願女兒解剖,檢察官參酌卷內事證、家屬意見後,認無解剖必要,未行解剖,而肇事施姓司機當天到靈堂下跪上香時,林母曾當面質問施男說,案發第一時間,愛女僅有手部被輾壓受傷。
司機被指二度輾壓 檢警追查
施男雖下車,受傷的王姓學姐也大呼「不要動,我同學被你壓到手,你(施男)不要動(移車),先救人」,施男卻不探視傷者、不救人,也不報警,反而是折返公車,不給愛女活命機會,再度啟動公車二度輾壓,導致愛女脖子被輾壓致死。
林母質疑,愛女第一時間是手受傷,有活命機會,施男卻二度輾壓致死,施男是否抱持壓死一個人,可少賠一點的心態?是否抱持一定要把人撞死,不給愛女生存機會之心?施男對此沒有詳加解釋,僅答覆林母說,「不是這樣」(指自己沒有蓄意殺人之心)。
時隔六天,台中市第一分局上月廿八日除訪查目擊證人,再度詢問受傷的王姓學姐,前天則傳訊施姓司機到案並帶同至地檢署,由檢方訊問釐清比對案發經過,另外也根據行車紀錄器、路口監視器、目擊證人等證據,架構案發的時序表,還原現場。昨天上午檢方解剖複驗,釐清林女死因,查明案發經過及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