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日日shoot》死者父:少事法不應保護不認錯者
楊父在新北市議員石一佑協助下,透過視訊連線回應判決結果。(記者董冠怡攝)
〔記者林曉雲、董冠怡、王定傳/綜合報導〕新北市楊姓國中生遭同校郭姓少年、林姓少女殺害命案昨宣判,被害人楊生的父親完全無法接受判決,楊父表示,「法律已死」郭、林二人「凶殘至極」,有誰能夠保證他(她)們重返社會後,不會對社會安全造成隱憂?
誰能保證他們不會成社會隱憂
楊生父親昨天透過國教行動聯盟及新北市議員石一佑回應判決結果,並強調一定會上訴。楊父痛批,青少年犯多大的錯都有法律保障,兩人兇殘至極,不知悔改,因為少事法的保護,能夠有機會重返社會,但他的孩子卻永遠沒有機會,有誰可以保證他們重返社會後不會對社會安全造成隱憂?難道還要有其他受害者再次出現?
楊父表示,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少事法對他們太寬容,殺人者竟然只判男九年徒刑、女八年徒刑,比起貪污罪未免太輕,難道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
楊父認為,少事法應該保護那些犯小錯之人,而非一視同仁,質疑犯了大錯仍不知悔改者,為什麼可以受法律保護?況且兩人如此惡毒還推脫卸責、仰仗司法保障,法庭上裝乖裝哭,台灣法律是由他們這些惡毒之人擺弄的嗎?法律可笑到「當凶手凶殘過後再來談教化」。
楊父表示,每個凶手都想找機會減刑、假釋,更何況少年監獄只是如同學校的處遇機構,並不是真的監牢,少事法生太大的病了,都已給優渥的處遇環境,不僅不用死刑,還可縮短刑期,如此漠視生命,不尊重人民的生命權,給受害家庭二次傷害,難道法律變成加害者的保護傘。
楊父沉痛指控法律已死,青少年犯多大的錯都有法律保障,原生家庭的問題、犯後表現良好,將來可教化、犯後精神障礙,都可作為法院輕判的理由,他完全無法接受。
郭姓少年的父親及林姓少女的父親昨均出庭聆判,郭父受訪時向死者及家屬致歉,他並稱,其子較愛玩,但犯案後已坦承殺人並感到後悔,未來得等他關出來,才能彌補對方,林父則未受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