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但無法支持廢死」王婉諭:先落實精疾分級分流
憲法法庭昨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小燈泡媽媽、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在臉書發布千字文表示,「我理解廢死,但我無法支持廢死」,再給她100次機會,她都不願意交換這2個生命,「因為這是對小燈泡生命的羞辱」。(資料照)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憲法法庭廿日判決死刑制度合憲,但須限適用範圍,經歷小燈泡事件的受害人家屬、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我理解廢死,但我無法支持廢死」,但若台灣未來在精神疾病上落實分級分流,設置司法精神病院等措施,具備訴請極刑之外的選擇,或許她會支持廢死。
二○一六年台北市內湖發生隨機殺人案,導致王婉諭三歲女兒「小燈泡」身亡,凶手王景玉經精神鑑定確定罹患「思覺失調症」,最後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針對死刑釋憲案判決,王婉諭表示,有些人說她支持廢死,也有人抨擊她是因選票才改口訴求極刑,事實上,在小燈泡離開前,她理解但無法支持廢死,「如果再犯,被害人的正義呢?」「如果不死,怎麼還給被害人正義?」這是她遲遲無法支持廢死的原因。
恐懼現有機制 無法防範再犯
她說,小燈泡離開後,從檢察官到法官到各界,都期待能聽到她們對量刑的看法,但她當時最想問的是:「我跟他住這麼近,他如果沒有好,出來後會不會再殺人、會不會再殺我其他孩子?」她恐懼現有機制,無法確切防範再犯,也無法完成徹底教化。
王婉諭認為,就算行凶者死亡,也無法還她孩子的生命,再給她一百次機會,她都不願意去交換這兩個生命,因為這是對小燈泡生命的羞辱,兩者生命當然不等值。她說,死刑是台灣社會的情緒出口,當社會破碎、法律無法撫慰人心時,社會看見有人殘酷的傷害了別人的生命時,整個社會的創傷、憤怒、絕望,往往使得多數人不知所措、也無法撫平情緒,於是選擇死刑作為安全感的寄託。
行凶者死亡 無法還孩子的命
她認為,國家的責任就是去設法解決這種不安全感的根源,一步步縫合社會裂痕;她在司法審判過程中,被告在多次精神鑑定中都認定沒有復原可能,尤其家庭與社會因素的條件,更是相當的不利,因此即便她是長期關注精神衛生議題的倡議者,仍沒有信心有網絡能夠接住它。
縫合社會裂痕 是國家的責任
王婉諭說,如果未來台灣能夠真正在精神疾病上落實分級分流,設置「非監所樣態」的司法精神病院,給予犯罪者穩定的醫療協助與公權力的戒護,等到這一天到來,讓她有了訴請極刑之外的選擇,或許那會是她支持廢死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