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尊重憲法法庭 修正配套法規
對於死刑釋憲案有條件合憲,行政院表示將依判決意旨檢討修法。(資料照)
法務部長指死刑犯身分沒變 違憲部分啟動相關程序檢視
〔記者蘇永耀、陳政宇、李文馨、鍾麗華/台北報導〕針對憲法法庭做成死刑合憲性判決,總統府昨表示,總統賴清德尊重憲法法庭對死刑制度合憲性的判決結果,也期待相關部門依判決意旨修正配套法規,以符合程序正義、人權價值,讓法制度更加完善。行政院長卓榮泰也說,行政院和國人都應尊重大法官做出的解釋,訴訟過程若干違憲部分,需要後續行為補正及修正。
法務部長鄭銘謙指出,三十七名死刑犯身分沒有改變、判決還是存在,依監獄行刑法第一四八條第一項規定繼續收容,後續還要跑法律程序,接下來是否要再審理,會啟動相關程序檢視。
立委吳思瑤昨詢問卓榮泰對憲法法庭死刑合憲解釋的看法,卓說,行政院和國人都應尊重大法官做出的解釋,大法官也是聽取各界意見、慎重做出這樣的解釋,解釋文呈現出現行制度存在也合憲,但訴訟過程若干有違憲部分,需要後續行為補正跟修正。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關切死刑執行時間,要求檢察總長不應對殺警案或殺害無辜女性的個案提起非常上訴;鄭銘謙回答說,會依憲法法庭判決旨意,對死刑犯嚴謹審核,並請最高檢察署儘速處理。
卓揆:檢察體系自有判斷
卓榮泰則說,「我們嫉惡如仇的精神一樣,不涉入個案的原則也應該相同」,讓未來的檢察體系自有判斷。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說明,總統理解台灣社會存在多元聲音,期盼全體國人以理解、包容、尊重的態度,持續對話溝通;政府也會落實社會安全網,加強被害人保護,並期望朝野共同協力,讓我國法制既能維護社會治安,也更符合人權理念。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將督促法務部依判決意旨,儘速會商司法院,檢討修正刑法、刑事訴訟法、法院組織法及監獄行刑法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