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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涉持未成年影像 疑增41人受害

台北地院昨審理黃子佼(戴帽者)無故持有未成年影像案,據悉,黃在庭內仍採無罪答辯。 (記者溫于德攝)

台北地院昨審理黃子佼(戴帽者)無故持有未成年影像案,據悉,黃在庭內仍採無罪答辯。 (記者溫于德攝)

2024/08/13 05:30

年齡最小僅11歲 黃昨出庭拒認罪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地院昨二度開庭審理藝人黃子佼無故持有七部未成年影像案,庭前黃被爆出另持有四十一名未成年的影像,實際年齡最小僅十一歲,黃入庭前、後面對記者詢問「為何下載四十一名未成年的影片?」「是否認罪?」黃都拒絕回答;據悉,黃在庭內仍採無罪答辯。

北院昨仍依性侵害防治法規定,採不公開方式審理;不過跟上月十五日「拖庭」的情況不同,下午四時的庭,黃三時五十分便在友人陪同下,快速步入法庭,歷經約九十分鐘的庭訊,下午五時卅分結束。

黃子佼去年被爆出性騷擾、拍攝未成年不雅照風波,經民眾告發黃涉強制猥褻、性騷擾、毒品罪,由台北地檢署偵辦,考量黃罪嫌不足、獲女方同意不起訴、查無證據等,給予不起訴或簽結。

後來黃子佼被查出加入網路偷拍論壇的會員,購買七部少女影像存放在他所擁有的硬碟內,北檢今年四月三日偵結時,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給予黃緩起訴二年機會,條件是黃需向公庫支付一二○萬元,並要他寫至少一二○○字的悔過書。

41人與7部未成年影像案 合併審理獲准

不過高檢署認北檢調查並不完備,撤銷緩起訴並發回續查,北檢今年五月十七日再度偵結,依可處一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罰金的「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將黃子佼起訴。

北院上月十五日首度開庭,黃子佼當庭改變在檢方偵查時的認罪口供,否認犯罪同時,也對檢方起訴證據提出質疑;昨二度開庭,黃庭前被爆出另持有四十一名未成年的影像,負責偵查的北檢建請北院將「四十一人」合併「七部未成年影像案」一起審理,已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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