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科長當眾罵技士豬頭判賠》豬狗不如、王八蛋、神經病 法官認證侮辱字眼
新竹市衛生局心理健康王姓女科長在辦公室辱罵王姓女技士「豬頭」判賠,法官判罰三萬元。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市衛生局心理健康王姓女科長在辦公室辱罵王姓女技士「豬頭」,法官判罰三萬元。律師錢炳村表示,出口罵人可能要負起民刑事責任,例如罵人豬頭、智障、醜八怪、死胖子、大肥豬等,除了刑事責任外,民事也可判賠侵權行為,民眾不要為了一時逞強就口出惡言,傷人又害己。
刑法三○九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其要件包括公然,亦即侮辱所在的地方或場所,會讓多數人或是不特定人有可能看見或聽見侮辱的情形。因此只有特定少數人才可能看到或聽到的情形並不算是公然。侮辱則指不涉及敘述事實的言語謾罵,常見的「豬狗不如」、「王八蛋」和「神經病」都曾被法院認定是侮辱字眼。
除了上述要件,刑庭會根據現場狀況以及雙方當事人的感受,作較為嚴謹的審理,由於侮辱罪沒處罰過失犯,因此行為人是否故意口出惡言使人難堪,就是重要的認定依據。
而在民事求償部分,無論故意或過失,都有可能成立,因民事的認定較為寬鬆,且其請求權長達兩年,但刑事的追訴時間僅有六個月。
此外,許多人常把三字經、媽的等字掛在嘴邊,因此惹上是非,實務上法院會判斷在當時情況,說出這話是不是「發語詞」,如果確定,就可能不構成公然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