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怪手鏟爆公務車打執法者 老闆判1年2月
經營廢棄物處理場的負責人葉新民,開怪手砸爛新北專勤隊公務車。 (資料照)
離譜助上銬移工逃逸 嚴重侵害公權力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專勤隊,去年前往位於新北市五股區、經營廢棄物處理的「必得企業社」查緝逃逸移工時,該公司負責人葉新民為掩護移工逃走,竟開怪手「鏟爆」移民署公務車,還持刀作勢攻擊,甚至拿磚塊砸傷及動手毆打專勤隊員;新北地院合議庭斥責他所為嚴重侵害國家公權力,依強暴脅迫便利人犯脫逃罪判刑一年兩月。
警方調查,葉男聘僱本國勞工困難,遂聘僱一名泰國籍逃逸移工從事廢棄物處理工作,去年七月間,新北專勤隊王姓隊員等四人帶著一名實習生前往,查獲逃逸移工後上銬拘束。
葉男和解求輕判 法官不減刑
怎料,曾非法聘僱移工遭裁罰的葉男,因恐再次遭罰,對新北市專勤隊執行勤務一事抱持敵意,竟駕駛SUMITOMO廠牌挖土機「鏟爆」公務車,隨後又駕駛另一廠牌的挖土機朝專勤隊員逼近,跳下挖土機持水果刀進入辦公室,脅迫隊員離開。
葉男還徒手毆打王員後頸部、拿磚塊砸傷另一名隊員,過程中隊員拿出辣椒水噴灑,仍無法制止其失控行徑,移工因此趁機逃離。警方獲報趕抵時,公務車已被搗毀,有兩名專勤隊員的脖子、背部等處挫傷,當場逮捕葉男。
事後受傷專勤隊員與對方和解,傷害部分撤告,葉男認罪並以「情堪憫恕」為由請求輕刑。合議庭認為,葉男所為嚴重貶損公權力,迫切危及執法人員生命、身體安全,且犯罪所生損害巨大,不同意減刑,但其犯後有賠償隊員個人損失,也有意賠償公務車毀損損失,顯示有悔意,依此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