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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記者泣訴:全世界都知道 被迫放棄夢想

張書維案發後還開記者會指控遭設局仙人跳報復,形同對被害人二度傷害。(資料照)

張書維案發後還開記者會指控遭設局仙人跳報復,形同對被害人二度傷害。(資料照)

2024/04/26 05:30

鉅細靡遺敘述過程 法官認定罪證明確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擔任立委的辦公室主任張書維,餐會後對兩名女記者強制猥褻、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部分已被判刑兩年八月定讞,張也因此入獄,強制性交部分,原本被認為只是未遂,經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後,認定是強制性交既遂犯,昨改依強制性交罪判刑三年二月。

張反咬仙人跳 等於貼上標籤

該名遭張男性侵的女記者,審理期間曾泣訴:「我已經離職,這件事讓我沒辦法自信地站在攝影機前播報新聞,我覺得全世界都知道這件事,我很想躲起來,從來沒有人相信這件事,或許還會質疑我們做錯了什麼,張書維事後還說我們對他仙人跳,等於我被貼上標籤,不管我多努力工作都無法去除,所以我被迫放棄夢想。」

從上述心境可知,張男不僅因為所犯罪行傷害了被害人,更因張男惡劣地開記者會控女方設局仙人跳,讓她受到更大的二度傷害。

該名女記者原本被高等法院認定,遭到張男性侵未遂,全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時,數度傳訊受害人均未出庭,顯示被害人受到的傷害應非外人所能體會,幾乎已難以再站上法庭敘述受害經過。

不過高院更一審檢視相關犯罪事實及相關證述,認定被害在偵查、一審時鉅細靡遺的敘述過程,其證詞可信,更一審也以電話和她再三確認案情,最終同意和張和解,因此認定張男強制性交的罪證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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