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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都稱滿意才付錢/檢質疑開高價騙炮慣犯

台中地檢署則於上訴時強調,賴男辯稱要單親媽媽履行整個月的性服務,他滿意才給錢,有違性交易銀貨兩訖的慣例。不過,檢方上述主張,並未獲得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採納。(資料照)

台中地檢署則於上訴時強調,賴男辯稱要單親媽媽履行整個月的性服務,他滿意才給錢,有違性交易銀貨兩訖的慣例。不過,檢方上述主張,並未獲得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採納。(資料照)

2024/04/24 05:3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賴姓工程師被兩度指控「騙炮」,還衍生性侵害、誣告訴訟,他五次訴訟全獲勝,台中地檢署則於上訴時強調,賴男辯稱要單親媽媽履行整個月的性服務,他滿意才給錢,有違性交易銀貨兩訖的慣例,他實際是持「反正我不付錢,妳又能奈我何」心態「騙炮、白嫖」,不過,檢方上述主張,並未獲得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採納。

判決書指出,賴男在二○二○年底,以每月六萬元包養女網友,上床後不付錢,台中地檢署不起訴之因,是女網友在「試車」前說,「先不跟你收錢」,檢方認為難以認定謝男,有不付錢的詐欺犯意,這是賴男第一次勝訴。

賴男與單親媽媽上床後第三天,單親媽媽報案指被賴男下藥性侵害,中檢不起訴賴男,賴男反告誣告罪,法院判決單親媽媽五月徒刑,刑法誣告罪不得易科罰金,單親媽媽應入獄執行,賴男第二、三次勝訴後,單親媽媽再控告詐欺得利罪,賴男又於一、二審皆勝訴而無罪確定,不過,中檢提出的諸多質疑,也值得社會公評。

違反性交易先收錢常態

中檢主要質疑有三,其一是賴男之前曾騙女網友上床,又對單親媽媽故計重施,兩案足以顯示,他慣用胡亂開高價的伎倆「騙炮」;其二是檢方認定包養屬於長期性交易,性交易有銀貨兩訖的慣例,事先收錢亦屬常見,賴男卻辯稱,希望單親媽媽履行整個月的「約會」,他滿意再付錢(指有男女朋友的感覺),如果不滿意,單親媽媽豈不做「白工」?此辯詞悖於常理。

二審仍採信事後付說法

其三是針對一審判決,檢方認為單親媽媽事後催促賴男付錢,這是合情合理,一審卻責難是因為單親媽媽催款過急,導致賴男反悔不付錢,這是「倒果為因」,並不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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