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律師洩密詐團首腦收押禁見》有樣學樣 鄭鴻威辯護律師也洩密 起訴

律師鄭鴻威涉洩密詐團首腦收押禁見。(資料照)

律師鄭鴻威涉洩密詐團首腦收押禁見。(資料照)

2024/04/17 05:3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律師鄭鴻威替詐團車手辯護,卻外洩偵查秘密給詐團首腦,涉洩密等罪而被羈押禁見,台北地檢署查出,鄭在監所內將其私人Telegram帳號與密碼,郵寄給其辯護律師劉育年,劉收到應保密的偵查秘密後,又外洩給鄭的妻子與胞姊,間接使偵查秘密外流給替鄭傳遞文件的助理林佳毅,昨依洩密等罪起訴劉育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今年二月二日清晨,鄭鴻威涉嫌外洩其替車手辯護的偵查秘密給詐團首腦,被檢警搜索後羈押禁見,鄭在看守所期間,聯繫替其辯護的律師劉育年,以郵寄方式將其私人的Telegram帳號與密碼寄給劉。

檢方查出,劉育年自二月七日至二月廿七日間,收到鄭鴻威從看守所郵寄的Telegram帳密,明知鄭仍在禁見,不能替鄭傳送訊息,且劉因執行律師職務而知悉相關偵查秘密,負有保密義務,卻將只有鄭自己知道的帳密,告知鄭的胞姊與妻子,以致該帳號內的相關資訊,外流至鄭的助理林佳毅。

林佳毅為鄭鴻威政大法律系的學弟,鄭引薦多名律師給詐團後,另找來林佳毅擔任帳房,林男後來也被檢方約談到案,檢方從林的扣案手機中,查獲鄭鴻威郵寄給劉育年的紙條翻攝照片,林被列為共犯,羈押禁見迄今。

劉育年庭訊時承認將鄭鴻威郵寄給他的相關帳密,告知鄭的妻子與胞姊。檢方考量劉已認罪,昨將劉起訴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至於鄭鴻威已被檢方聲請延押一次,押期於今年六月初屆滿,全案最快於五月偵結起訴。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