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犯愛上…女觀護人嚇壞了 猛寫情書 告誡不聽 跟騷罪判刑
「白玫瑰女屍命案」兇手梁又山假釋,愛上輔導他的台中地檢署女觀護人,猛寫情書寄給女方,女觀護人被迫提告,台中地院以觸犯跟蹤騷擾罪判刑。(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十五年前犯下「白玫瑰女屍命案」,被依殺人罪判刑十六年的男子梁又山,二○二○年假釋後,愛上輔導他的台中地檢署女觀護人,猛寫情書寄給女方訴情意,中檢兩度發文告誡,他還是繼續寄情書,女觀護人被迫提告;台中地院認定梁男行徑讓女觀護人心生畏怖,以觸犯跟蹤騷擾罪將他判刑四月、得易科罰金。
15年前犯下命案 假釋3年多
判決書指出,五十二歲梁男假釋僅一年餘,自二○二一年十一月起,長達逾一年半時間,多次向心理師、就業輔導員訴說自己愛慕女觀護人。中檢得知後,將梁男安排給其他觀護人輔導,梁男見不到愛慕對象,改為寄情書到觀護人室,女觀護人不堪其擾,觀護人室於去年四月廿七日,書面命令他不得再有追求之舉。
梁男雖簽收命令,但兩天後故態復萌,短短八天又寄出四封信,中檢五月八日再度發文告誡他,梁男還是置若罔聞而持續寄信,令女觀護人心生畏懼,決定提告。
女觀護人心生畏懼 被迫提告
台中地院審理時,梁男承認上述行為。法官認為,梁男不知自我克制情緒與理性尊重他人,騷擾女觀護人,依此判刑。
梁男於二○○八年七月間在中市大肚山一處碉堡旁,持刀殺害張姓女友,還在「頭七」時買白玫瑰花「送給女友最後的禮物」,放置遺體旁賠罪;梁男的殺人犯行,最後獲判十六年徒刑確定,服刑十二年後,二○二○年七月獲假釋、交付保護管束,假釋期間須定期向中檢觀護人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