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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骨科名醫 強吻藥廠女職員判8月

已卸任台大醫院骨科主任的王姓醫師被控假藉送禮,強吻派駐醫院的藥廠女職員並撫摸背、臀,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八月並須賠償女方五十萬餘元;可上訴。(資料照)

已卸任台大醫院骨科主任的王姓醫師被控假藉送禮,強吻派駐醫院的藥廠女職員並撫摸背、臀,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八月並須賠償女方五十萬餘元;可上訴。(資料照)

2024/01/06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已卸任台大醫院骨科主任的王姓醫師,被控假藉送禮,強吻派駐醫院的藥廠女職員並撫摸背、臀,王否認犯行,台北地院根據王事後面對被害人傳訊息稱他是「狼師」,卻沒有任何反對之舉,還回答「知道」,認定王有罪,依強制猥褻罪判刑八月並須賠償女方五十萬餘元;可上訴。

檢方調查,二○二一年十月廿一日,王藉口送禮邀約被害女職員到辦公室,伸手擁抱她,並拉下她的口罩強吻、撫摸她身體。被害人指控,王對她說「來抱一下」,她剛好要側身開門,王竟整個人從正面抱上來,還說「很近就很想要抱一下」,王強行擁抱大約卅秒,再將嘴湊上來親吻、用舌頭舔她的牙齒,她同時感覺到王有摸她屁股。

王只承認輕拍女方,動作類似互相打氣的「愛的抱抱」;律師答辯稱,事發後兩人仍同搭電梯下樓,女方未向他人求救,直到三個月後才向台大申訴性騷擾,不符常情。

北院勘驗二人事後互傳的訊息,女方曾提到「我不想跟你講電話,我視你如兄長,昨日你卻變狼師。君子自重,請與我保持距離!」王男馬上回覆「知道」;兩天後,女方再傳「要談什麼?再談都改變不了事實,就是你利用權勢跟我對你的信任來傷害我!」王男則回「我要為我的舉動,誠摯的向你道歉」。

北院認為,王在對話中未反對「狼師」之語,還回答「知道」,堪認王已犯強制猥褻罪,審酌王為滿足私慾,導致被害人身心創傷,且未履約賠償一百萬元和解金,決定將他判刑八月,並民事賠償女方五十萬餘元。

王男曾取得醫學博士,專長包括微創全平衡人工膝關節置換術、微創人工髖關節置換術、前後十字韌帶重建術等。他犯案時為時任骨科部主任,現已卸任,但仍是台大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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