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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購物台買保險 被要求終止保單

2007/10/19 06:00

〔記者范姜群閔、卓怡君、梁世煌/台北報導〕電視購物賣保險相信許多人都不陌生,讀者王小姐向本報投訴,在東森購物台購買幸福人壽推出的得意家庭守護計畫保單後,在連續繳交三年保費後卻收到終止保單的通知,王小姐說:「一開始投保以為是買到長期的保障,卻被通知要終止保單,讓我有受騙的感覺。」

王小姐表示,三年前參加東森購物台與幸福人壽推出的得意家庭守護計畫保險,每月交510元,已經連續繳交三年,最近突然接到「東森購物百貨公司會員一年期團體保險到期不續約通知書」,詢問東森購物台後,得到的答案卻是東森只是販售通路,只賣保險,保單任何問題找幸福人壽,再進一步詢問幸福人壽後,沒想到他們說,這個險種是屬於東森的團保,東森要終止合約不賣了,與他們無關。

針對王小姐的投訴,東森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表示,今年7月起金管會保險局規定保險公司不得推出團體保單,且不得續保,由於該保單是幸福人壽針對東森購物會員所推出的團體保單,保費較優惠,吸引不少客戶透過東森保險代理人公司投保,但這張保單虧損率過高,幸福人壽虧損超過2,000萬元,因此不再推出。

此外,這張保單屬於一年一約的定期險,三年前在電視上銷售時,即強調不保證可以續保,該保單主要內容為意外險、住院醫療險,並非儲蓄險,沒有還本問題,不再續保時,消費者不致有損失。

由王小姐提供的東森購物得意家庭守護計畫宣傳DM中,出現「可續保至70歲」的文字,讓王小姐誤以為這份保單可以一直保障她到70歲,現在突然收到不續保通知書,只能後悔為何要相信電視廣告的片面說詞。

壽險業者私下透露,民眾在投保前不可完全只聽銷售單位的說法,還是要仔細瞭解所簽契約及承保保險公司所發出通知的詳細內容,才不會使自身權益受損。

金管會表示,一般定期險不續保的情況並不常見,該會將針對此一案例是否涉及招攬不當進行了解。官員指出,在一般情況下,即使保險公司因某些原因對於旗下保險商品作出停保的動作,但對於舊保戶仍會依照原有合約負起承保或理賠的責任,類似幸福人壽停止保單的情況並不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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