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超像 誰才是賊? 11個月後 兄穿同衣再犯露餡
照面三秒鐘 賊逃離
〔記者林嘉東/新北報導〕謝姓男子前年騎機車闖空門行竊,巧遇屋主在家,兩人打照面三秒鐘,謝男匆忙逃離。新北市金山警分局以車追人,查出車子是謝的胞弟所有,被害人也指認是謝弟犯案,由於兄弟的長相極相似,承辦警員莊育承追查後,則懷疑謝男才是竊賊,等到謝男十一個月後再度行竊落網,莊員持謝男照片第二度請被害人指認,至此確定無誤,補強行竊鐵證後,偵破調查將近一年的竊案;法官採信第二度指認的證據,依加重竊盜未遂罪判謝男十月徒刑。
前年四月,金山警分局接獲轄內金山、萬里接連發生兩件竊案,竊賊皆是騎機車隨機找尋行竊目標,趁萬里區的江姓屋主不在家,入內行竊但無所獲,再到隔壁陳男家中翻箱倒櫃,與當時在家的陳姓屋主四目相接,嚇得落荒而逃。 莊育承受理報案後,以車追人,查出機車是基隆市謝男的弟弟所有,但謝弟供稱當天在家陪母親,機車也未失竊。
查出車主哥有前科
莊員將謝弟的照片與其他嫌疑人的照片交錯,讓陳姓屋主指認,陳男覺得謝弟額頭反光、禿頭模樣與竊賊很像,但又不太像。莊員擔心抓錯人,清查謝家戶口發現,謝弟的哥哥謝男有竊盜前科,懷疑謝男才是賊,惟調查後尚無其他有力證據可證謝男犯案。
直到去年三月,莊員獲知謝男在新北市汐止區涉犯竊盜案被捕,取得謝男照片,再請陳男進行交錯指認;陳看到謝男面貌,且所穿釣魚背心也和潛入他家的竊賊一樣,確認謝男是竊賊,檢方將謝男依竊盜罪起訴。
基隆地院審理時,謝男抗辯稱當時屋主和竊嫌僅短暫對視,第二次指認時已時隔近一年,質疑指認過程警方有誤導之嫌。
指認百分百 賊判10月
法官認為,陳第一次指認時認為謝弟額頭特徵「很像」竊賊,第二次指認從相貌、釣魚背心等特徵,明確指認謝男犯案,足見陳對竊賊印象未因時間而淡忘,第二次指證有效,依此判謝男有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