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案涉收賄2600萬 國民黨雲林議長沈宗隆等5人起訴
國民黨籍雲林縣議長沈宗隆等人涉嫌收受綠能業者賄賂,雲林地檢署昨起訴。(資料照,記者詹士弘攝)
〔記者詹士弘、林旻臻/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籍雲林縣議長沈宗隆等人涉嫌收受綠能業者賄賂案,查出推動風電不順的業者,不得不使用金錢策略,以工程款夾帶賄款手法行賄沈宗隆兩千六百萬元,白手套鍾慶郎及國民黨籍縣議員王又民也受賄,昨依收受賄賂罪起訴三人,以及依行賄罪起訴達德能源前董事長王雲怡及雲林辦公室執行長潘正綱。
業者推動風電屢遭陳抗 進度落後
達德能源公司二○一九年起在雲林推動風力發電廠,檢方指出,工程期間因民眾、地方人士反對,常發生陳抗事件,連帶影響雲林縣政府對開發案支持的態度,導致達德能源在申請公文、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取得時程不如預期順利,風場開發進度大幅落後。
達德能源前董事長王雲怡及雲林辦公室執行長潘正綱為加速相關執照取得,尋求議會有力人士支持,希望藉由提案修改地方政府自治條例,要求雲林縣政府縮短申請公文及相關執照的時間,為此行賄沈、王。
工程款夾帶行賄 議員王又民捲入
行賄手法是以工程款夾帶賄款,王雲怡要承攬工程的外商公司將拋石工程交由沈指定、鍾慶郎經營的公司承攬,刻意提高拋石單價夾藏賄款,鍾再將賄款交給沈,沈男則同意運用職權協助達德集團,其中鍾男也獲五百四十餘萬元賄賂,兩人均承認犯行、繳回犯罪所得。
檢方指出,王又民則向潘男要求金錢贊助,達德能源同意每年支付一百五十萬元,王利用活動補助等名目,以不實發票向達德請款,共取得兩百七十五萬元賄款。王又民昨在臉書表示,檢方所發新聞稿關於他的事項均非屬實。
檢方認定縣議員許留賓和黃文祥犯罪嫌疑不足,給予不起訴;同案游姓被告及開立不實發票的廠商獲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