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冥鈔恐嚇公眾人物 社區女主委改判關
台北市某社區管委會主委許婦,冒名寄冥鈔等物給前總統馬英九、監察院長陳菊等多人,高等法院昨判許婦七月徒刑,可上訴。(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監察院長陳菊等多人,去年陸續收到裝有冥鈔、偽造本票的恐嚇信,檢警查出寄送者是台北市某社區管委會主委許婦,因與鄰居有糾紛,竟冒名寄冥鈔等物給馬等人,一審依兩個偽造私文書罪,每罪判六月,共判刑十月,可易科罰金;除寄送馬、陳菊等人恐嚇信判刑六月,因未上訴而確定外,檢方就洪健益等六名市議員和媒體人周玉蔲接獲許婦寄發恐嚇信部份,提起上訴或移送併辦,高等法院昨判許婦七月徒刑,可上訴。
犯後態度不佳 不得易科罰金
高院審理認為,除一審認定許婦企圖嫁禍潘女,對張茂楠、徐巧芯、許家蓓等市議員寄發本票、恐嚇信外,檢方又查出洪健益、戴錫欽、陳永德三人也收到恐嚇信,移送高院併辦,加上搜索許婦住處查扣到她冒名簽發尚未寄出的八張本票,且犯後態度不佳,昨將一審原本判刑六月,可易科罰金,加重改判為七月,不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近七十歲的許婦原本是北市信義區某社區管委會主委,因與潘姓女住戶有糾紛,相處不睦,此外,前年社區改選主委,由陳男當選,許女搬家心有不甘,去年一月起冒用潘女、陳男名義,開立面額八十八萬元的假本票,先後寄給馬英九基金會會長馬英九、國家人權基金會會長、監察院長陳菊、台北市議員張茂楠、媒體人周玉蔲等人。去年三月,又假冒潘、陳名義,寄有恐嚇意味的本票、冥鈔給馬英九、民進黨秘書長林錫耀、北市議員許巧芯和許家蓓等人。
警方接獲報案,但潘、陳稱不知情,是被嫁禍惡搞。警方認為許婦涉重嫌,搜索其住處,扣得偽造本票、信封、寄信人名條,都與已寄出的恐嚇信和內容物相符,加上在寄給張茂楠郵件郵票上驗出的DNA,和許婦口水的DNA型別相符,認定是許婦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