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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看消防救火 男竟4度縱火

陳男於今年二月初放火燒資源回收廠,引發大火。(記者彭健禮翻攝)

陳男於今年二月初放火燒資源回收廠,引發大火。(記者彭健禮翻攝)

2023/06/24 05:30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就是愛看救火!卅九歲陳姓男子今年初在苑裡鎮犯下三起縱火案,被查獲後坦承犯行,還強調他就是樂於參與在消防救火的氛圍中,因他非現行犯,被警方函送法辦。未料陳男忍不住放火慾望,兩個月後又縱火燒公墓,這次是現行犯落網,苗栗地檢署認定他有再犯之虞,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最近依放火罪嫌起訴。

函送法辦未到庭 又去公墓放火被逮

檢警追查,陳男先是在今年一月廿六日凌晨,用打火機引燃苑裡鎮信義路一家海鮮餐廳對街的空地雜草;三天後的清晨又用打火機引燃博愛路、信義路旁的空地雜草,火勢延燒還焚毀一輛停放空地旁的汽車;今年二月五日清晨,他再次於客庄里一處鐵皮屋資源回收廠旁引燃紙箱,大火造成回收廠戶外堆積的廢棄物及周邊鐵皮建築全面燃燒,消防人員耗費兩個小時才撲滅火勢。

因前兩次空地雜草火警的第一個報案人都是陳男,警方循此追查,根據二月發生的資源回收廠火警現場附近監視器畫面,鎖定騎單車的男子犯案,比對確認是陳男;警方再調閱前兩次火場周邊路口監視器影像,查出三案都是陳男所為;陳到案後承認犯行,表示喜歡看消防人員救火的場景及享受這種氛圍。

檢警研判他有「縱火癖」 收押起訴

全案函送法辦後,檢方傳訊陳男,他未到庭,反而在四月九日跑到苑東里第五公墓縱火,燃燒面積約五百平方公尺,灌救一個小時才撲滅火勢。消防員忙於救火時,警方發覺陳男就在現場觀看,上前盤查時他拔腿就跑,被警方攔下逮捕。檢警研判他有「縱火癖」,有可能再犯,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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