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判刑還痛?9千多坪精華地 二審維持沒收
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弊案,一審宣告沒收承辦的富有公司名下、位於台中市精華地段「交六」土地九一五○坪,二審維持原判決確定,不得上訴。(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弊案中,台中地院一審罕見的判決,沒收承辦的富有土地開發公司名下、位於台中市精華地段「交六」的土地九一五○坪(三○二四八平方公尺),這片土地於檢方起訴時,「評定地價」是每平方公尺四萬四千元,目前市價可能遠高此一「評定地價」,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昨天維持沒收的原判,「以徹底剝奪被告等人之犯罪所得,藉以預防並遏止重劃弊案再度發生」。
一審判決沒收土地,而不是沒收虛列的十三億餘元,主因是法官認為,這些人目的是「獵地」,土地上漲的利益,遠遠高於十三億餘元,詐得的「抵費地」才是真正的犯罪所得,昨天有台中市民戲稱,台中市內土地飆漲,沒收這些土地,「可能比被判刑還要痛」。
遏止重劃弊案 徹底剝奪犯罪所得
此案於二審審理時,富有公司與前立委楊文欣提出聲請憲法訴訟,並聲請停止審判,不過,二審並未停止審判,昨天判決並維持一審沒收的原判,也顯示二審認同一審,徹底剝奪富有公司等人犯罪所得,以遏止重劃弊案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