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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資多400被抓包 運將掉包計費表判拘

運將掉包計費表判拘示意圖。(資料照)

運將掉包計費表判拘示意圖。(資料照)

2023/04/10 05:3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王姓女子因工作需要,按照以往習慣,叫了計程車,從新北市鶯歌區中正三路出發,至新北市新莊區新崑路,王女確定運將沒繞路也未塞車、路線與以往一樣,里程竟比以往多,車資更多了四百元,遂拍照檢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調查,發現運將李男竟掉包計費表,把合格標籤撕下貼在不合格的計費表上欺騙乘客,新北地院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李男拘役五十天。

檢警調查,李男原本安裝經由標檢局檢驗合格計程車的計費表,但他透過不詳管道取得不合格的計費表後,放在計程車內,再貼上合格標籤。

二○二一年一月,王女在鶯歌搭上李男的計程車,抵達新莊新崑路後,她看了計費表里程數顯示廿三‧四公里、金額六三五元,王女確定運將沒繞路,也未塞車,路線與以往一樣,車資更多了四百元,因此拍照檢舉。

李男說法前後不一,他在接受標準局人員製作訪問紀錄時說:「之前撿到一台計費表,與自己車上合格的計費表長一樣,就使用撿到的計費表來載客,因為沒有檢定單,就將原本計費表的檢定單貼上去」。

合議庭認為他供述前後不一致,不排除是面臨訴訟而編撰,判定有罪,觸犯虛偽標示與詐欺取財罪,以較重的詐欺罪論處,並斥責他使用不合格計費表欺騙乘客,審酌他所詐得金額扣除通常車資僅有兩百餘元,判拘五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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