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警專起就犯案 恐關十年以上
2022/06/25 05:30
〔記者林嘉東/綜合報導〕劉汶燁身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騙取少女裸照後,除了拿到色情論壇網站販售,並以警察職權,私查裸照外流少女的個資,對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法界研判,以劉員的惡性,法院應會加重判處十年以上重刑。
菜鳥警多罪併發
文尹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施立元指出,劉男讀警專時,就多次冒充婦幼隊警員,誆騙女子裸照後外流,警專學生並非正式警職,冒充警察身分已涉犯「冒充公務員服章官銜罪」。
施立元說,劉男從警後,再利用警察身分,繼續騙少女提供裸照,甚至變本加厲,濫用警政、內政等資訊系統,肉搜被害女子個資與車籍資訊,一連串利用警察身分誆騙被害少女提供裸照,涉犯刑法第二三五條散布、販賣猥褻物品罪嫌,刑度最重二年。
劉員身為警察人員,具有公務員身分,依刑法第一三四條規定,會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劉員誆騙的被害女子都未成年,更是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以詐術違反少女意願,提供裸照、影帶,恐被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劉員把少女的裸照賣給網路論壇,賺取十八萬餘元,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意圖營利者還須再加重其刑。
施立元指出,劉員利用警察身分,違法調閱被害人的個資,涉違反個資法,最重可判刑五年,劉員是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調閱被害人個資,須加重其刑。
施立元強調,劉員身為人民保母,理應依法執行公權力,保障人民權益,竟利用警察身分,戕害少女,並擅查個資造成二度傷害,法院應會評價其對社會治安的危害程度,並考量其公務員犯罪、營利販賣裸照、被害人未成年等加重因子而予以重判,研判劉員恐會被法院重判十年以上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