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偷情 她偷拍 拘役50天
2022/05/20 05:3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楊姓女子懷疑丈夫外遇飲料店女員工,在房間藏放有針孔攝影機的紙箱,果然拍到丈夫帶女員工返家偷情畫面,她向兩人提告求償五十萬元,但楊女偷拍行為也被反控妨害秘密,桃園地院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她拘役五十天,如易科罰金以每日一千元折算。
為蒐集丈夫與小三外遇證據
楊女與丈夫結婚九年多,育有三名子女,夫妻一同經營飲料店,去年初楊女發現丈夫時常夜不歸家,她得四處找尋丈夫蹤影,沒想到丈夫大方坦承與店內女員工有染。
楊女為了蒐集丈夫與小三外遇證據,去年四月將藏有針孔攝影機的紙箱,放在住處房間衣櫃上,果然拍得丈夫帶小三返家偷情畫面,據此向兩人提告求償獲判賠五十萬元,全案上訴中。
向兩人提告獲判賠50萬元
楊女丈夫及小三則反控她偷拍,並附帶民事求償,楊女坦承針孔攝影機是她裝的,辯稱是為了怕就讀國小低年級的孩子們發生意外。
不過,紙箱上開挖一個小洞,內部洞口周遭有殘膠痕跡,擺放位置與竊錄的影像方向相同,檢方認為楊女偷拍行為明確並將她起訴,法官審酌她擅自竊錄、侵害他人隱私權甚鉅,以及犯後坦承、非無悔意、犯罪動機等理由,判她拘役五十天,可上訴,民事部分仍在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