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話題》我是夢非麗莎不是神 郭豫珍「畫」司法
郭豫珍的畫作「我是夢非麗莎不是神」,試圖表達觀者看到的是生硬的「法」、還是中央水波蕩漾的正義?完全繫於手握審判權柄的法官。(記者吳政峰翻攝)
高院法官郭豫珍現年六十二歲,師大美術系碩士、警大犯罪防治所博士,司法官學院廿八期結業,工作之餘熱衷繪畫,有「畫家法官」稱號。
郭豫珍側重被害人權益,曾把辦畫展所得四四二萬多元轉交捐給因公殉職員警的家屬。她承審一件假結婚案時,庭後突襲進行實地了解,越籍女子卻不知丈夫地址,當場穿幫;她也審過和艦案、前營建署長葉世文涉合宜住宅收賄等矚目案件。
郭有一幅「我是夢非麗莎不是神」繪畫作品,以女兒劉夢非穿著法袍的身體,結合蒙娜麗莎的頭,畫上不同眉型,以九宮格形貌展現,反映審判者潛在的主觀好惡與性格特質,再以人物左、右方向代表不同意識形態與刑罰觀念,試圖表達觀者看到的是生硬的「法」、還是中央水波蕩漾的正義?完全繫於手握審判權柄的法官。(記者吳政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