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酒駕撞車還跑 桃園男吊照罰款

    2022/02/07 05:30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
    挨撞車輛後方零件散落一地。(警方提供)

    挨撞車輛後方零件散落一地。(警方提供)

    五十八歲劉姓男子駕駛福特轎車,昨凌晨一點多行經桃園市春日路,涉嫌從後方撞上停靠路旁的黑色休旅車,劉男疑擔心酒駕受罰,竟肇逃揚長而去,警方八小時後將他查獲到案,發現酒測值○﹒一九毫克,但劉男矢口否認喝酒,由於劉男到案後有酒精反應,警方除了行政罰外,並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網友在臉書PO文指出,昨凌晨一點十九分,春日路一一一八號門口有車禍肇事逃逸,疑是酒駕,車輛撞擊之前,連大燈都沒開,警方找到肇事車主的住家處,車主堅持不開門。

    監視器畫面顯示,肇事駕駛在車禍發生後,待在車上約廿秒才緩緩打開車門,只見他走路搖晃,下車看個兩、三秒後隨即上車,倒車將兩車分開,明顯可見肇事車輛車頭幾近全毀,接著男子向左側往前切入道路駛離,徒留車禍現場零件散落一地。

    立法院上月二十四日三讀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陸海空軍刑法等「酒駕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提高酒駕刑責,並於上月三十日零時起生效。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交通中隊長羅靖淵並指出,劉男肇事後駛離現場,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可處一千至三千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至三個月,警方將依規定告發。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