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宿舍夯 北市警3年擬增800間
萬華分局將原昆明所駐地改建為待勤室。(記者王冠仁翻攝)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警校畢業分發出來的警察新鮮人,有極大機會到「異鄉」任職,工作單位多半先安排他們入住分局或派出所寢室;除寢室外,各縣市警察局也有設置職務宿舍,這些宿舍與都會區房租相比,可說「俗又大碗」,往往一房難求。以台北市警局為例,現有兩百八十六間職務宿舍,幾乎住滿,市警局遂再規劃興建,預計三年內將有八百間宿舍,增加官警「前進北市」任職的意願。
警方指出,目前台北市警局的兩百多間職務宿舍約可住三百人,宿舍分散在北市各地,但松山、南港區沒有宿舍,其他十個行政區、以及新北市泰山區(供北市警使用)都有職務宿舍。
入住職務宿舍除了應符合未曾申請優惠房貸,入住資格也會因多房間家庭式與單房式宿舍而有不同;家庭式可住十年,單房式為五年。
想要入住家庭式宿舍的官警,應有配偶或撫養父母、未成年子女,同時考量有無房產、眷口、考績及在台北市警局年資等。單房間資格應為未婚、在桃園以北無自有房屋,同時考量內外勤、職務、考績及在北市警局年資等。
過去有市議員質疑,年資列為能否抽中宿舍的項目之一,此方式不利資淺、新進同仁;對此,市警局除訂定借住宿舍年限,而目前正在整修的基河國宅廿四戶、社子派出所新建七十二戶宿舍都將完工,未來三年還有延平北路五段、寧夏路及中山二派出所等宿舍動工興建,屆時北市警宿舍可達八百餘間。